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对常年法律顾问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采购。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服务期 (年) |
投标保证金 (元) |
中选人数量 (名) |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常年 法律顾问项目 |
4.9 |
2 |
900 |
1 |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预算资金为24500元/年,两年共计49000元。
三、竞选人资格条件
参与采购活动的竞选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2. 具有良好的服务团队,拟为采购人服务的团队人员至少3人,拟指派的团队律师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且具备3年及以上的专职执业律师。
四、竞选有关说明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 报名时间:2023年11 月17 日 至2023年11月22日下午17:00
2.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官网(http://www.cqsjwzx.com)下载竞争性比选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在报名时间内,请投标人将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招标项目报名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21866127@qq.com(邮箱,邮件标题请备注报名单位全称),只有按规定进行报名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才被接收。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办公楼1楼会议室(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102号)。
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报名;
(2)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凡符合资质的律师事务所请带上身份证原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若开标时未提供以上资料,视为放弃投标)。
(三)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官网(http://www.cqsjwzx.com)上发布。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二)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玖佰元整人民币(¥:900.00元)
(三)收款单位: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四)递交方式:各投标人自备信封并密封,封袋上注名“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缩写)”及投标人单位名称,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则视为其投标保证金无效。
(五)投标保证金退还:开标结束后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竞选费用:无论竞选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竞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竞选人自行承担。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选。
(四)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102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23-67514580
附件1: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常年法律顾问竞争性比选文件.docx